欧洲专利版图迎来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范式转变。2026年6月2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旗下的“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PMAC: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在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举行了正式开业典礼(Inauguration),标志着该中心全面投入实际运作。
在此之前,该中心的手续规则已于2026年4月24日正式通过,专用案件管理系统(CMS)也于5月12日成功上线。经过紧锣密鼓的倒计时准备,这一备受瞩目的机构终于正式登场。
本文将结合2026年的最新动态,为您深度解析UPC此时成立PMAC的深层背景、其中枢职能、对未来知财纠纷的深远影响,以及标准必要专利(SEP)权利人和实施者在实务中必须掌握的战略要点。

1. 为什么UPC要在此时成立PMAC?(设立背景与动因)
长期以来,欧洲的专利诉讼—尤其是涉及多国的跨国诉讼,以及围绕5G、Wi-Fi等通信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SEP)纠纷—动辄耗费巨额的诉讼成本和漫长的审理周期,已成为行业常态。
尽管UPC(统一专利法院)的诞生实现了全欧范围内的集中诉讼,但其司法程序依然高度严谨死板,一审判决通常需要12至14个月。此外,由于法院审理原则上对公众公开,企业在诉讼中面临着商业秘密以及许可谈判敏感细节被公之于众的次生风险。
在此背景下,为了满足以下核心市场需求,PMAC正式扬帆起航:
- 降低诉讼成本与高效解决: 提供比传统法庭审判更具弹性的替代方案,致力于在数月内实现快速结案。
- 确保绝对的保密性: 整个程序完全不公开,使企业能够在不向竞争对手或市场透露谈判细节的情况下,寻求建设性的和解方案。
- 打破地域限制的全球化解决: 法院审判受制于属地主义原则,只能针对各国专利权分别做出裁决;而PMAC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ADR)机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通过单一协议一揽子解决全球范围内的许可纠纷。
2. PMAC的具体职能与核心服务
PMAC在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和葡萄牙里斯本设立了两个主要办公地点,由Aleš Zalar先生出任首任总监。它绝非简单的咨询窗口,而是一个拥有强大法律与制度保障的综合性ADR中枢:
- 提供多元化ADR程序: 除了标准的“调解(Mediation)”和“仲裁(Arbitration)”外,还支持将两者结合的混合程序(Med-Arb),以及由独立专家出具技术或法律意见的“专家鉴定(Expert Determination)”。
- 强有力的执行效力: 经PMAC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提交至UPC并获得确认(Confirmation)后,在所有UPC成员国中具有与“法院最终判决”同等的法律执行力。此外,其仲裁裁决可依据《纽约公约》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强制执行。
- 多语言支持: 支持使用英语、法语和德语进行程序,为欧洲内外全球企业的接入提供了极大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PMAC最具核心竞争力的独特卖点(USP)在于其专门制定了“针对SEP/FRAND纠纷的专项条款(FRAND provisions)”。这标志着该中心建立了专业的制度化框架,能够专业地引导复杂的知财谈判,包括全球许可费率的裁定。
3. PMAC的投入运营将如何重塑未来的专利诉讼战略?
随着PMAC的全面运转,欧洲乃至全球的知财诉讼战术预计将发生根本性变革。
① 诉讼与ADR“并行混合战略”的普及
最受业界瞩目的战术是:将UPC的实体诉讼(侵权或无效诉讼)与PMAC的调解/仲裁程序“同时双轨并行”。例如,当事人可以在UPC法庭上就“专利是否侵权、是否有效”等技术和法律问题展开激烈的正面交锋;而在幕后,则利用PMAC的不公开程序,理性、务实地商定“具体的FRAND许可费率和支付条件”。
② 提前规避禁令风险
为了避免UPC下达覆盖全欧的强力销售禁令而对业务造成毁灭性打击,实施者将更倾向于主动向PMAC申请调解。在面临关键商业停滞之前,为企业争取一个缓冲的安全网与和解窗口。
4. SEP权利人与实施者的实务战略指引
随着5G、物联网(IoT)、智能网联汽车以及新一代视频编解码技术(如HEVC/VVC)的普及,围绕SEP的纠纷日益白热化。基于PMAC的正式启动,供需双方需要重新调整应对策略:
4-1. SEP权利人(专利持有人)的实务要点
- 作为“善意谈判意愿”的强力证据: 主动向实施者提出在PMAC进行调解或仲裁,是权利人遵循FRAND承诺、积极履行善意谈判义务的有力证明。这可以在未来的法庭审理中转化为有利的诉讼筹码,也是识别恶意拖延的实施者(Hold-out)的有效工具。
- 加速收回特许权使用费: PMAC仲裁以9个月内做出最终裁决(Award)为目标。相比于动辄数年的法庭拉锯战,这为权利人提供了一条能够更快、更稳健地锁定许可收入的确定性路径。
- 程序局限性: 由于PMAC程序严格保密,权利人无法通过公开判决来对市场上的其他潜在侵权者起到“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
4-2. 实施者(被许可人/制造商)的实务要点
- 规避被认定为“缺乏谈判意愿(Unwilling)”的致命风险: 无论是欧洲(如德国的 Sisvel v. Haier 案)还是全球的司法实践,实施者是否属于“善意意愿人”是法院裁决是否支持禁令的绝对分水岭。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权利人提出的PMAC调解建议,极易被法院贴上“恶意拖延”的标签,从而面临被UPC直接下达禁令的灭顶之灾。企业法务部门必须建立标准的操作预案(Playbook),在法官建议利用ADR时能够做出积极、建设性的响应。
- 打造全球专利组合一揽子谈判的平台: 与受属地主义限制的UPC诉讼不同,在PMAC框架下,双方可以合意将未加入UPC的国家(如美国、英国、中国等)的专利一并纳入,在保密环境下协商确定“全球统一的FRAND费率”。这能有效防止特许权使用费堆叠(Royalty Stacking),实现成本的可预测性管理。
5. 总结:2026年及以后知财战略中PMAC的必要性
2026年6月2日正式开业的PMAC,绝非单纯的“法院附属调解室”,它完全有潜力发展成为全球瞩目的“FRAND/SEP纠纷解决的全新主战场”。
正因为有UPC强大的司法管辖权(全欧禁令的威慑力)作为后盾,PMAC这一调解与仲裁平台的战略分量才愈发举足轻重。今后,对于所有在欧洲开展业务的企业而言,在制定知财防御与进攻战略时,如何将PMAC有机地嵌入到风险控制矩阵中,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必修课。
参考信息列表
为确保本文的专业性与准确性,我们参考了2026年5月至6月期间发布的官方公告及法律机构专业报告:
-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官方网站 – PMAC概述 URL: https://www.unifiedpatentcourt.org/en/court/patent-mediation-and-arbitration-centre 概要:UPC关于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的组织架构、办公地点(卢布尔雅那、里斯本)及手续规则的官方指南页面。
- EPLAW(欧洲专利律师协会)官方公告(2026年6月2日) URL: https://www.eplaw.org/blog/detail/upc-patent-mediation-and-arbitration-centre-officially-inaugurated/ 概要:在卢布尔雅那举行的PMAC正式开业典礼快讯,并重点提及了针对FRAND/SEP纠纷的框架机制。
- Hoffmann Eitle 知财新闻(2026年5月13日) URL: https://www.hoffmanneitle.com/en/news/2026-05-13-launch-upc-pmac 概要:对2026年4月通过手续规则、5月上线案件管理系统(CMS)以及各服务推进阶段的专业法律解读。
- Boult Bulletin 法律专题报告(2026年5月26日) URL: https://www.boult.com/bulletin/the-launch-of-the-upcs-pmac-a-new-route-for-resolving-patent-disputes/ 概要:针对PMAC带来的高效性、保密性优势,以及与UPC实体诉讼双轨并行(混合战略)可行性的实务分析。
- DLA Piper – Insights(PMAC基础与优势解析) URL: https://www.dlapiper.com/insights/publications/2025/07/fast-and-confidential-patent-dispute-resolution-under-the-upc 概要:阐述PMAC调解与仲裁程序的法律性质,以及其裁决在UPC框架下的强制执行力背后的法理支撑。
本文章由大语言模型(LLM)翻译。
